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政策改革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一号文件各项部署要求,在部党组坚强领导下,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重大政策问题研究,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制度供给,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
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围绕落实“三权”分置制度,研究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衔接配套政策,指导各地出台延包具体办法,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好农民权益。
(一)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督促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各部门组织协调,切实保障试点所需各项条件到位。借鉴组建承包地确权登记办公室的工作机制,组建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加强对试点地区指导力度。加强培训指导,对试点地区开展专题培训,指导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延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确保延包试点审慎稳妥开展。加强风险防范,指导试点地区严格封闭试点,不对外宣传报道,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处置机制和信访处置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指导试点地区根据实际,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根据试点经验,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指导各地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办法。
(二)开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抓紧出台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的规范管理。开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各地探索网上开展土地承包管理各项工作。推动数据广泛应用,鼓励各地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农业保险、农业补贴、耕地轮作休耕、乡村产业规划编制等多领域应用。
(三)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培训宣传,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都掌握基本精神。指导各地依法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农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继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包括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场所规范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动各地与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保障仲裁后有效执行,提高仲裁裁决认可度,提升仲裁公信力。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
(一)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召开全国清产核资新闻发布会和总结交流会议,认真总结清产核资经验和工作成效,明确下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思路举措,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积极推进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充分考虑新时期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实践要求,确保建成便民快捷、管理高效、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健全制度管住权、管住事、管住人。
(二)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组织已有的15个整省试点省份开展好检查验收;指导除北京、上海、浙江以外的13个非整省试点省份全面推开改革,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做好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改革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指导各地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路径,完善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荐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三)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法人属性、内部运行机制、优惠政策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究。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立法探索。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
(四)加大改革政策宣传与培训。组织协调农民日报社、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等单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交流,推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公众号,实现政策解读和经验交流“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解读好中央政策,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执行力。
三、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以指导各地实施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为主要抓手,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加大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促进全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强化家庭农场服务。指导各地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组织各地填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动态更新。引导家庭农场发展联合合作,鼓励各地组建一批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发挥联合合作效应,引导家庭农场抱团闯市场。举办家庭农场培训班,集中宣讲政策、部署工作、交流经验。
(二)加强家庭农场指导。继续开展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指导各地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原则,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配合计财司确定各省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
(三)开展家庭农场统计监测和研究。继续开展全国家庭农场统计和典型监测,加大数据和成果应用,更好指导家庭农场发展。围绕家庭农场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四)做好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相关工作。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推动小农户文件贯彻落实,按照《<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部内分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小农户生产经营跟踪监测和政策落实评估研究,推动相关扶持政策及时落实。
四、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把着力点放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探索、总结提炼成果两大任务,着力发挥农村改革试验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各项改革试点有机衔接、融会贯通,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试点成效。
(一)拓展改革试验内容。2020年再部署落实一批改革试验任务,在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领域、前沿领域的探索实践,支持各地自主深化改革探索,让各项改革试点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推动改革试验系统集成。
(二)加强改革试验指导。筛选10个左右改革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能力强的试验区,组织专家加大指导,形成团队合力,对这些试验区开展系统谋划,鼓励探索开展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试点。适时推出一批切口小、见效快的政策性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加强成果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强成果梳理,根据成果经验成熟程度,以适当形式方式分批有序推出,把试验区普遍适用的试点成果抓紧向政策转化。适时筛选发布一批做法成熟、效果明显、适用性强的改革试验案例,做好改革试验宣传,实现试验成果的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四)健全完善试验区运行机制。开展试验区运行机制和效果的系统性评估,优化试验区运行流程和机制设计,规范试验区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试验区批复、评估、考核、验收、试验任务终止、试验区退出等管理机制,为各部门、各地区开展改革试验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五、加强农业农村改革政策研究
围绕粮食安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增收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选择若干重大农村改革问题深入开展调研。
(一)加强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开展保障粮食安全有关问题与政策研究,分析我国粮食安全基本形势、粮食生产成本收益变化及影响、优化粮食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的进展与前景、粮食产业支持政策实施效果、保障粮食安全战略选择等问题,提出强化我国粮食安全供给保障能力的思路与建议。开展全面小康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深入研究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对农民增收提出的新要求、提供的新机遇、带来的新挑战,提出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以及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议。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研究。通过对若干县乡以及观察点村的典型调研,全面掌握典型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状况,包括外出就业、本地就业、转移潜力、返乡创业就业等,分析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规模统计、类型分布、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的思路和建议。
(二)加强重大农村改革研究。围绕农业农村领域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中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改革、健全农业生产者补贴制度、建立人才加入乡村机制等重点问题,选择1—2项开展调研,提出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议。编写出版包括农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四个专题内容的“农村改革系列蓝皮书”,研判农业农村改革形势,总结改革实践,提炼理论成果,推介改革经验。继续加强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民收入和就业调查监测,适时组织开展临时性政策调研,办好《政策与改革参考》《农村改革动态》,起草各种综合性材料,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履行好部改革办职责,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已经部署由我部承担的改革任务,及时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新的改革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一体推动、一体落实。
六、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以提升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能力和为部党组提供高质量服务决策能力为抓手,全面加强司自身各项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和谐干事创业的局面。
(一)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本领。定期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持续开展“农政半月谈”学习活动,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深入开展和小岗村党组织共建活动,加强对贵州省光条村的结对帮扶。指导工青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二)加强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抓队伍建设,造就讲政治、精业务、敢担当的干部队伍。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机制,把主要精力放在执行部党组决策部署上,调动全司干部积极性谋好抓好大事。坚持“传帮带”,激励年轻干部奋发进取。对紧急综合性任务,抽调力量集中攻关,确保高质量完成部党组交办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人事劳资、党群管理、政务财务、廉政建设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督查督办,完善对中央领导、部领导批示件等重要事项台账管理、分类督办、按时反馈机制。完善司务会议、司长会议、专题会议、双周例会等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
(四)加强系统建设。完善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各地落实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职责任务。召开全国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系统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成果成效,部署年度工作,加强重要信息和典型经验的沟通交流。围绕重点业务,分批次分层次开展基层干部培训,提高本系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巩固与农研中心等单位的合作机制,加强有关社团组织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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